最近常為了突然交辦的行銷軟體活動搞得心情大壞,主要原因是這些行銷軟體活動都被規劃成短期操作,無長期經營策略為基礎,因此策略擬定違背年度規劃,在機會成本的考量下對公司經營將是一大損失。

但有人問我,行銷軟體的定義究竟是什麼。Kotler說過4C與4P就是最基本的東西,所以event若與4P或4C沒有高度相關者,充其量只是放放煙火而已。

我認為行銷軟體操作有兩個作用:

一、短期影響:透過行銷軟體預算投資,短期擴大顧客需求,增加產品曝光機會,提振短期內的產品曝光度或營收;

二、長期影響:提供基礎建設的資源,長期滿足消費者與企業經營之需求,增進企業競爭力。

行銷軟體案件造成資源排擠時,應該總體思考執行的機會成本有多少。我認為應該以第二個作用為行銷軟體操作長期的主要考量因素,第一個作用為輔。

舉個簡單的例子,若公司總共只有200萬的行銷軟體預算,團隊共20人,規劃一個行銷軟體活動動用了10人花費100萬元,拿來採購廣告宣傳,訴求客戶沒預期喜歡的服務進行宣傳,但客戶使用感受沒有改善、也非客戶喜歡的服務,當此行銷軟體活動辦了之後僅留下該短期印象,未能真正累積,對企業經營而言機會成本就是0,等於沒有效益。

但此費用與團隊若用來改善客戶使用流程優化,或採購客戶喜歡的A服務包裝並規劃部分廣告宣傳,將可長期滿足消費者與企業經營需求,就是個好的資源規劃,才真正具成本效益。

因此我認為行銷軟體活動不是做多、而是做對,成本效益的評估是不可少的。

哀,真煩,我不喜歡浪費錢跟人力ㄟ!我是務實派的,我寧可把投入這些放煙火的成本拿去淨灘或幫助弱勢團體,都還來得有意義。



文章來自: http://blog.xuite.net/winnie_chou/blog/33149946-%E8%A1%8C%E9%8A%B7%E6%93%8D%E4%BD%9C%E7%9A%84%E6%88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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